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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专利须知

申请香港专利所需材料和程序 所需材料及程序: 

1、标准专利:申请人必须依据一份在中国、欧洲或英国的在先专利申请,并于在先申请发表后的6个月内提出;提出申请时请准备: 申请人、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; 在先申请公告文本以及中英文摘要;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。
2、短期专利: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申请,并请准备: 申请人、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; 申请文本(尚未公开的)以及中英文摘要; 优先权证明文件(如果有); 中国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;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。 

3、外观设计:外观设计拥有人可以在香港地区获取外观设计保护。提出申请时请准备: 申请人、设计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; 外观设计的图片、照片及对设计的清楚表述; 优先权证明文件(如果有);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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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途径

申请境外专利有哪几种途径? 

 目前我国的申请人向境外申请专利的途径一般有两种: 

 第一种是较传统的方法,即巴黎公约途径: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多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所在的专利局提交申请,并缴纳相应的费用。利用这种途径,申请人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文件和筹集费用。

 第二种是PCT途径:申请人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份用中文或英 文撰写的PCT国际申请,确定了国际申请日后,则该申请在PCT的所有成员国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。 

 第三种是港澳台特别途径,包括: 

 1)根据2010年6月29日的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》,大陆与台湾省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,确认对方专利、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,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,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。据此,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台湾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,可以享有优先权。 

 2)根据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知识产权法例,申请人可以基于一份中国发明专利申请,通过一定的注册登记手续,取得相应的一件香港标准专利。 

 3)根据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知识产权法律,申请人可以基于一份中国发明专利申请,通过一定的注册登记手续,取得相应的一件香港标准专利。 第四种是国际专利组织途径,包括:欧洲专利局、阿拉伯地区联盟、非洲知识产权组织(OAPI)、欧亚专利组织(EAPO)、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(ARIPO)等,通过这些国际组织申请其多个成员国专利,可能比单独申请多个国家专利要节省费用和时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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